近几周来,马达加斯加的公共舆论围绕国家未来的体制形态展开了激烈辩论。在法律误导和政治炒作的夹击下,这种躁动不仅误导了公众,还助长了某些势力提出过时的诉求。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依然存在:这场辩论的时机真的合适吗?
在宪法文本尚未起草的情况下,我们如何能体面地审议共和国机构的未来?马达加斯加高等宪法法院(HCC)的判例一直非常明确:我们仍处于现行宪法之下,各宪法机构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。然而,部分政治派别却大声疾呼要求解散这些机构。人们不禁要问:如果不是建立在虚无之上,这些要求究竟基于何种法律秩序?
回顾事实,法院第10号裁决明确授权军事当局在60天内组织总统选举,仅此而已。这一特权专属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重建总统(PRRM)。如果后者开启了政治对话,那是出于民主共识的考量,而非法律义务。最终决定权在他手中。因此,在总统选举前要求举行公投,纯属政治扭曲,是对法院裁决的公然否定。
最严重的问题在于该国正试图推行一种方法论上的异端:在通过宪法之前就试图改革选举治理。这种不一致性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法律三段论来概括:宪法是定义国家性质和选举原则的最高准则;在宪法缺失的情况下改革选举法,无异于为一台尚未存在的机器编写说明书。在颁布新根本法之前进行的任何立法改革,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,在政治上也是不负责任的。
在不知道马达加斯加未来是议会制、总统制还是联邦制的情况下,如何能制定选举规则?是时候回归制度严谨性了。不要让落后的政治算计践踏法律逻辑:国家的未来要求我们先打好地基,再盖屋顶。
Captured & Published at: 2026-08-28 06:24:08 (Madagascar Local Time EAT)
原文出处: https://www.lexpress.mg/2026/08/madagascar-arretons-de-mettre-la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