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间正面碰撞事故是连接马哈赞加(Mahajanga)与首都的4号国道(RN4)上反复出现的问题。据司机和乘客反映,夜间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在国道上行驶的车辆(包括丛林出租车和卡车)使用了LED照明灯,导致眩光。由调节不当或不合规的LED车灯引起的眩光,正日益被视为夜间事故的加重因素。
在马达加斯加,使用此类车灯是被禁止的。大多数夜间在RN4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或丛林出租车都配备了这种照明设备。根据《道路交通法》第2017-002号法案及严格规范车辆照明的第93-894号法令规定:“夜间在道路上使用刺眼、致盲或未经批准的LED车灯(非标准或改装的白光灯)是严格禁止的。所有照明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并正确调整方向,以免干扰其他道路使用者。”
陆路运输管理局(ATT)必须对这些LED车灯的使用采取严格措施,因为方向不当的LED或氙气大灯会产生极强的光线(白光/蓝光)。当迎面驶来时,它们会使驾驶员暂时失明,导致其无法正确判断距离,或无法预判弯道及直道上其他车辆的存在。
上周六,两辆隶属于一家全国性合作社的福斯(Volkswagen)Sprinter型运输车,在马埃瓦塔纳纳(Maevatanana)区安齐亚法博西特拉(Antsiafabositra)农村公社Begisa地区的PK 256+700处发生碰撞,时间约为晚上11点30分。
“眩光往往与夜间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(丛林出租车)超速行为相结合,使得避让成为不可能。这两辆丛林出租车当时肯定在高速行驶,最终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碰撞。”一位丛林出租车司机表示。
Captured & Published at: 2026-07-16 06:41:59 (Madagascar Local Time EAT)
原文出处: https://www.lexpress.mg/2026/07/securite-routiere-lutilisation-des.html